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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恩情 萌初心

市教卫系统退休干部   袁锦洪

1964年8月我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安排到农村参加“四清”运动,当时,学校要求制订个人的“红专” 规划。在我考虑“红”的方面规划时,我回忆起自己成长的历程。

父辈在广东山区农村,无钱上学,人贩将他拐卖到荷兰当劳工,因反抗奴役,他被驱逐出镜,通过香港遣返到边界小镇——深圳。父亲流落到深圳后,靠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解放初期1955年春,人民政府支持我家返乡,父母带着年幼4岁的妹妹,回到阔别了几十年的故乡,分到了土地,房屋,粮食以及农具等,过着稳定的生活。当时,我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父亲怕我回乡后没有书读,要求将我留下。从此,在学校我享受到了最高等级的人民助学金。高中毕业我考上大学,学校给我开了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开了申请人民助学金以及免学费、书费等5张证明,补助我15元,作为上学的交通费和伙食费,同时班主任老师还亲自嘱咐我去买双鞋子穿上。

上大学,我又享受到甲等人民助学金,享受到甲等生活补助费,还补助给我棉衣,棉裤。我逐渐感受到党的关怀,认识到党通过学校老师将温暖送到自己身上和心里。1960年5月4日,我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我下决心要刻苦求学,将来报效祖国,不辜负党的期待。

没有党的关怀和培养,就没有我继续上学的机会,更没有我上大学的可能。回忆使我对党的恩情油然而生,促使我萌发初心,要做“党的人”。经过回忆和思考,在“红”的规划上我制订了三条:第一:认真学习“毛选”,联系实际,改造主、客观世界。第二:学习党的知识,提高觉悟,树立理想、信念,靠拢组织,积极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要与贫下中农打成一片,积极参加劳动,改造自己的思想。

经过组织的培养和自己的努力,我做到了。我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开展清查工作的同时,提高了思想觉悟,1965年我被评为“五好”工作队员。于1966年5月3日,我在农村“四清”中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我听党的话,永远跟着党走,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1992年1月我被推上领导岗位。

退休之后,我做了10年的“关工委”工作,当了两届(6年)退休党总支书记,还出任一届(3年)民选的居委会主任等工作,在纪念党成立97周年之际,我决心不忘初心,牢记党的使命和宗旨,发挥正能量,力所能及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发布日期:2018-09-14 2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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