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在新型养老趋势下购买社会化医养结合服务的初步探索

发布日期:2016-06-09

一、医疗需求是目前老干部的第一需求

 

本次调查以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长宁区10个街道(镇)范围内,按每个街道抽取10位离休干部的办法,以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查共取得有效样本80个。调查显示,在问卷列出的医疗保健、生活养老、精神文化三大类11项与老干部关系较密切的社会服务项目中,受访者对医疗保健类服务的需求度最高,达79.6%,认为很需要居家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受访者均在七成左右;其次是生活养老类服务,需求度为69.7%,认为很需要“助餐、助行”、“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三项生活养老类服务的受访者为六成左右。精神文化类的需求度分别为58.8%,很需要“文体休闲活动”、“上门聊天看望”、“各类培训讲座”等三项精神文化类服务的受访者基本在六成以下。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医疗需求已经超越生活养老需求,成为老干部目前的第一需求。根据数据,我区社区老干部基本都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疾病,其中患3种以上的慢性疾病的占73.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期卧床的占19.5%,有一定自理能力,但发病多,平时需要有人陪护的占 45.9%,两者相加约65.4%。老年人慢性病难治愈及生活不能自理,且又经常多病并存,使得老干部经常需要接受长期的医疗和照护服务。同时医院、专业养老护理院资源毕竟有限,因此医疗服务的需求高居首位,而且将越来越大。

 

“医养结合”,其中“医”包括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而“医养结合”则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服务对象的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和医疗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是新型养老服务模式。从调研中我们得出结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将成为我们须面临的新要求、新趋势,这既是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不可回避的挑战,同时也将是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机遇和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结合点。2014年起,我局尝试开展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的探索,初步形成“运作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合同化、标准科学化、考评制度化”的运作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二、我区购买社会化医养结合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立足老干部的需求,有针对地提供服务

 

在不同疾病阶段,老干部的医疗和照护需求具有不同的结构和特点,在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一般以医疗诊治为主;急性期后主要以医疗护理为主,并逐步转为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为主;而慢性病期间,一般以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为主,健康检查和保健等为辅;到了绝症晚期,则是以生活照护和临终关怀为主。因此,我们在预防-治疗-康复-家庭照料这个链条中,着力于康复和家庭照料之间的这一段服务,注重以人为本,通过购买“医养结合”的服务,有针对性地为老干部提供上门护理、理疗、心理康复等服务项目,从心理、生理两方面助老干部幸福生活、有品质地生活。

 

(二)立足资源配置最优化,多样选择服务购买方式

 

在购买服务方式上,注重结合项目、服务对象等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管理,总体采取“老干部局购买一点、老干部承担一点、企业让利一点”“三个一点”的方式。对老干部需求普遍较大的如上门护理、理疗康复等服务项目,采用老干部局专项购买服务的方式,使老干部能最大受益;而老干部需求相对较小、比较个性化的如心理康复、助行助医助餐、代购代配药品等服务项目,则由提出需求的老干部自行选择服务购买。所有收费项目,经我局与服务提供方进行双方协商,由服务提供方进行公益性让利。

 

(三)立足服务质量,严格筛选承接服务机构

 

为了使购买的服务项目能真正体现专业化水平,我们根据购买服务的性质特点,对承接服务的机构进行严格筛选、多方比较,最终选择了一家注册在本区的服务机构。该机构拥有专业的康复护理团队以及优秀的养老护理团队,是长宁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承接机构,为全区各街道的千余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针对轻度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以及独居老人,开展疾病预防、生活照护、康复训练、基础护理、中医养生、中医保健、生活照护、精神慰藉、助行助医助餐、代购代配药品等方面具有相当的经验。

 

(四)立足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服务监督机制

 

对购买的服务与承接主体签订相关购买服务合同,制定考评办法,依据相关的行业法规和合同实施管理和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的落实。如我们要求在服务实施中,服务提供方应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予以评估,提供“终期健康评估”,对服务对象各项健康指标、与初期评估对比,了解服务对象康复情况,通过数据分析,了解服务成效。服务期结束后,由街道老干部工作站的老干部工作者对接受服务的老同志进行服务满意度跟踪,并将满意度与“终期健康评估”结合,作为最终考核兑现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确保服务质量保证、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购买“医养结合”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推动了老干部工作的转型发展。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把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服务事项转移出去,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老干部生活待遇工作转型发展;二是满足医养结合新需求,培育市场承接主体。通过实施政府购买“医养结合”服务,把以前由老干部部门、医院提供,可由市场实现的服务事项逐步转移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承担;三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床”现象。部分老干部在接受了专业化的上门护理服务后表示,“今后慢性病、康复护理再也不用去住院了”。

 

(二)购买“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部分老干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购买服务不是通过老干部部门直接服务,各方面没有保障,尤其是对部分服务需要老干部自己付费,在思想理念、生活习惯上有抵触,所以对该项工作不重视,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其次是工作机制问题。这项工作仍在试点中,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购买服务的标准和方式,项目实施的考核和监管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再次是市场培育问题。一方面承接主体认为,我们购买的服务项目“含金量”有待提高,希望对承接主体在政策、准入、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具备相应资质的承接主体较少,不能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

 

(三)进一步健全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关键是要建立“流程规范、全程监管、信息公开”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购买服务运行机制。因此,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和监管考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进一步探索拓宽购买服务范围

 

对现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医院等政府机构直接提供,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老干部局要按照老干部的需求,适应医养结合养老新形势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台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和指导各街道镇努力尝试、引导社会力量的有序进入。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评估机制

 

要建立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综合性的评审机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的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估,作为服务准入和核拨费用的重要依据。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购买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老干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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