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9-05-16

市委老干部局政治待遇处

(一)开展试点,抓好顶层设计

2015年,市委老干部局指导普陀区、嘉定区和金山区开展试点,依托区委老干部局成立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明确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和工作机构等。在工作定位上,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在区委领导和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职责上,党工委履行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在人员配备上,党工委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副书记由老干部局副局长兼任,委员一般由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兼任。在工作机构上,党工委下设办公室、基层组织科或党建科等,可与老干部局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等合署办公。

(二)面上推开,实现全面覆盖

2016年,我们在试点基础上,提出了利用1一2年的时间,在全市各区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实现全覆盖。经与有关区沟通协调和大力推进,截至2017年9月,全市16个区均依托区委老干部局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对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各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在现有老干部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自上而下责任明晰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体系,确保党建工作有领导抓、有部门管、有人做。一是在区部委办局党委(党组)明确了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党建联络员。二是在区各街镇明确了党群副书记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分管领导,组织部门或党建办为责任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2.加强组织建设。各区党工委成立后,对组织设置不合理、支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如针对离休干部进人“双高期”,参与活动力不从心的实际,为离休干部党支部配备在职党员支委,增强党支部的活力;针对部分与在职干部合建的党支部开展工作不便的实际,单独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分设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同时,各区党工委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纳人组织部门“班长工程”,每年组织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指导各街镇探索在兴趣爱好团队、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新模式。

3.将离退休干部党建纳入单位党建范畴。各区把离退干部党建纳人区委党建总体布局,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主要是“三个”纳人:即纳人组织工作要点;纳人组织部例会内容;纳人基层党建工作年终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实践证明,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已成为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但是,仍有部分党工委运行不够顺畅、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党工委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成立党工委只是解决抓党建的第一步。有的单位党工委成立后,领导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动起来,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仍局限在原有的工作思路内。对党工委如何发挥作用,没有结合工作进行思考研究,没有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不能切实发挥党工委在抓离退休干部党建中应有的作用。

二是工作关系尚未理顺。有的党工委成立后,没有很好地处理与组织部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之间的工作关系,缺乏积极的沟通协调,导致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运转不顺畅,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是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党工委成立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进,如党工委工作制度、议事制度、会议制度等不健全,影响了党工委的规范运转。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影响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落实。

四是工作指导不够有力。有的党工委成立后,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缺少整体谋划和科学统筹,对所属单位缺少工作指导和跟踪检查,不能充分发挥党工委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统领和指导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主要提高三方面认识:一是加强党工委建设,有利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领导。离退休干部党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由区相关部门组成,整合了全区抓党建工作的力量,形成了部门间协作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协同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合力。二是加强党工委建设,有利于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党工委在区委领导下,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使原先分散在各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了统一的指导机构。党工委对本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日常教育管理、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正能量活动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有利于推进区域内离退休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党工委建设,有利于提高离退休干部对组织生活的满意度。党工委通过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丰富党组织活动、关心关爱老同志等一系列工作,让离退休干部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敬重之心、关爱之情,有效提高老同志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各区委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为党工委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发挥好党工委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落实

1.注重工作筹划。党工委要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整体谋划和科学统筹。每年年初,要以党工委名义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对年度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平时,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拟定下发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上级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树立宣传典型。典型引路是实施工作指导的有效形式。一方面,党工委要注重培养和挖掘区级机关单位、街镇、企事业单位等三个层面在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召开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等,交流做法,推广经验。另一方面,要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开展支部评选活动,利用召开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组织被评选的支部交流工作体会,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注重督促检查。开展工作督查是实施工作指导的有力措施。党工委要对安排部署的每一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及时调研进展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年初,要求所属单位报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计划,促使各单位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深度思考和谋划,既增加工作压力,也增添工作动力。年中,要召开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督查会议,听取各单位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年度工作扎实开展。年未,结合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离退休党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进行考评。通过不断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态势。

(三)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形成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合力

1.理顺党工委与区委组织部的关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委组织部要按照牵头抓总的要求,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工作指导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离退休干部党建纳人本地区党建范畴,加强组织,扎实推进。

2.理顺党工委与区委老干部局的关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依托区委老干部局成立,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方面,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职能与区委老干部局的职能是相同的,即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负责抓好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

3.理顺党工委与区级机关工委的关系。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区级机关工委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上,应接受老干部局(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的业务指导。区委老干部局是区级机关工委的成员单位,其自身的党建工作应接受区级机关工委的领导。

4.理顺党工委与区所属单位的关系。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上,党工委与区所属单位构成工作指导关系。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保持不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现有管理体系保持不变。所属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5.理顺与区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离退休干部党建是系统工程,除党工委成员单位外,还涉及区委宣传部、区财政部、民政局、社建办等职能部门,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上门沟通等形式,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1.建立党工委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是确保党工委规范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一要建立党工委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主要对年度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二要建立党工委议事制度,根据情况适时安排,主要对党工委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三要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党工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共同商讨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2.建立支部工作制度。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牵住支部这根主线,建立统一规范的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如制作下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学习活动、正能量活动、党内关怀等方面内容。建立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关键在班子,关键在人。一是抓支部骨干队伍建设。首先,抓住支部书记队伍,各单位按规定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建立支部书记报党工委备案制度;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列人区委组织部班长工程培训系列,确保每名支部书记每年能够参加系统培训;党工委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例会,传达有关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其次,党支部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二是抓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务工作队伍是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党建工作落实的成效。党工委定期召开各单位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人员的例会,每年举办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4.加强工作考核。以能抓成、见实效为根本,对各单位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一是纳人年度老干部工作考核范畴;二是纳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工)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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