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20——小区业主享有物业管理的知情权

发布日期:2021-07-28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20

小区业主享有物业管理的知情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其当然享有共有部分收益的知情权,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应当向业主公布的情况和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四章,第九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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