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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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3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26
重要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大到买房买车,小到网络购物、交水电费、乘坐交通工具,日常生活中很多事情都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合同。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多的是口头形式的合同,如市场买菜、餐馆吃饭、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合同优势是简便快捷,缺点是口说无凭,出现纠纷时经常会因无法举证,造成一定的损失。
书面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纠纷后的有效凭证,是重要的书面证据。有些重要类型的合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有些类型的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要书面形式。亲朋好友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是凭信任、讲情面,而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但是,一旦发生纠纷,便会维权困难。因此,若是金额较大的重要合同或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第四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第四百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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