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27——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布日期:2021-08-04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27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合同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等优点,体现了网络时代的特征,在人们通过互联网开展各种商品、服务的交易中,电子合同应用日趋广泛,QQ、微信聊天内容可以证明确实发生了交易,都可称之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老年人也应逐步接受和使用电子合同这一新的合同形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第四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第四百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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