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36——亲朋好友借钱碍于情面、不写借条后患多

发布日期:2021-08-13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36

亲朋好友借钱碍于情面、不写借条后患多

出借钱款最好写一个借条,借条的证据效力也不是100%还要配合转账记录。金额小且交付现金的就不需要转账记录。大额借款最好转账否则即使有借条法院也可能不支持。

借钱给亲朋好友除了要把借条和转账记录一起保存以外还应当保留微信、短信、QQ聊天记录等证明借钱相关的事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第五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第六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第六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第七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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