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44——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21-08-21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44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自然人的个人信息被互联网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有的甚至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民法典将个人信息的保护作为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尤其是将住址、电话号码、健康信息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这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实施保健品等诈骗的“精准定位”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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