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50——婚姻家庭关系以近亲属为基础,亲疏远近须分清

发布日期:2021-08-27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50

婚姻家庭关系以近亲属为基础,亲疏远近须分清

民法典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概念作了明确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民法典确认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在他们之间发生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监护、赡养、抚养、扶养等)。非近亲属不发生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调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一章,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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