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51——夫妻是命运共同体,老年夫妻更需要相互扶养

发布日期:2021-08-28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51

夫妻是命运共同体,老年夫妻更需要相互扶养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也包括生活上相互扶助。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更重要的是依靠夫妻相互扶养。老年夫妻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特别是在年老体弱时更应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这样才能安度晚年,减轻后辈的负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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