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55——怕“老来伴”分走财产,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发布日期:2021-09-01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55

怕“老来伴”分走财产,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的原则,老年人婚姻也是自由的。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再婚的顾虑多、阻力大。老年人再婚找个老伴共同生活、互相照顾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照顾老人的负担。作为子女何乐不为呢?很多子女之所以不同意老人再婚主要是担心老人的再婚对象会侵占老人的财产进而导致自己受到损失。为了避免再婚后的财产纠纷老年人要打破所谓“面子”观念在再婚前签订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公证对婚前和婚后财产予以约定兼顾各方的利益打消子女的顾虑维护好亲情与家庭和谐。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前最好与子女进行沟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必须是合法的意思表述要明确具体尽量避免因协议表述模糊而发生争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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