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58——​夫妻单方举债究竟算谁的?

发布日期:2021-09-04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58

夫妻单方举债究竟算谁的?

夫妻单方举债究竟算谁的? 夫妻债务原则上是“共债共签”,即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签字。民法典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借的、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防止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还可以防范一方在离婚时伪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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