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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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7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61
一方诉讼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仅仅一般性的争吵、打骂、婚外情等,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6个月内基于同一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法院不会受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再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四章,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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