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系统开展创建“四型”、“五好”关工委活动的通知》(沪关工委[2009]03号)精神,结合《2009年普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区关工委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在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系统中开展创建“四型”(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五好”(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建设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关工委活动,特制定本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想,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通过开展创建“四型”、“五好”关工委活动,进一步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提高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
二、活动内容
1、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班子和“五老”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建设好。在各级关工委班子中,既要有现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要有身体较好、有威望、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按照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充实退休原局、处级干部担任各级关工委领导,促进关工委班子年轻化。
要组织各级关工委班子成员和“五老”队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和把握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2)骨干队伍作用好。按照《关于成立普陀区关工委“五老”报告团的意见》(普委老[2008]19号)精神,积极推进区“五老”报告团工作,切实加强有关委办局和街道、镇老干部报告团(讲师团)工作,使各级报告团(讲师团)成员成为我区关工队伍的中坚力量。各级关工组织要通过组织发动、“五老”带动、真情感动、表彰推动等形式,动员辖区或系统内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壮大“五老”骨干队伍。
2、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制度建设
(3)制度建设执行好。各级关工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市关工委相关的工作制度,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区关工委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年度工作会议制度、年中工作调研制度、年终专题宣传制度、“五老”报告团活动制度、关工委主任例会制度、专项工作经费制度等,并加强对各基层关工委的指导和联系,使关工工作有章可循。
3、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关工品牌建设
(4)活动经常效果好。区“五老”报告团和各级关工组织老干部报告团(讲师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题,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关工组织要继续开展老青结对、党团共建、帮困助学、结对帮教等工作,并善于发现和整合各种资源,发挥人缘、地缘等优势,注重培育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努力形成“一委一品”(即有关委办局关工委、各街道镇关工委都有自己的关工品牌),不断丰富和拓展市关工委“手拉手,心连心”特色活动的内涵和外延。
各级关工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配合有关部门为青少年多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注意关心帮助贫困、失学、辍学、残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失足青少年等青少年中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4、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
(5)积极探索创新好。区关工委和“五老”报告团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练和推广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好的形式和做法,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各街道、镇关工委要依托社区党建,扎实推进关心下一代“组织网络向社区延伸,工作活动向社区拓展”,在完善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上有所创新和提高。各相关委办局关工委要充分发挥本部门优势,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努力形成本部门、本系统关工特色。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关工委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把创建活动与做好当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活动。
2、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系统创建“四型”、“五好”关工委活动历时一年半。活动结束关工委将对符合“四型”、“五好”标准的有关街道、镇和委办局关工委予以表彰。
3、创建活动期间,区关工委将充分发挥《普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简讯》、《新普陀报》、区有线台和有关市级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