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洒向每一个青少年---本市召开“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08-06-24点击数:4188
2008年6月18日,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安帮办”)在卢湾区召开了让阳光洒向每一个青少年----“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下称‘关爱行动’)”推进会。会议由市安帮办副主任、市矫正办主任朱久伟主持。市综治委安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安帮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邰荀到会并讲话。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监狱局、市劳教局等领导出席。卢湾区安帮办、团市委、南汇区安帮办负责人和大学生志愿者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市委老干部局等6个单位作书面介绍。市安帮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市爱心帮教基金会和各区县安帮办、成员单位负责人,还有市、区县帮教协会、新航社工站负责人等2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简要回顾了本市关爱行动工作。200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团中央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开启了“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两年来,市安帮办、团市委等组织市和区县相关单位开展了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特别是卢湾区实行“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初见成效。
会议对推进“关爱行动”的工作作全面部署。力争通过2008、2009两年推进工作,实现“一保护、四促进”目标(即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促进服刑劳教人员思想教育和改造;促进“社会化关爱机制”的形成和运作;促进安置帮教“六必”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关爱行动”推进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即:“准备工作”、“全面实施”、“建立长效机制”、“检查总结表彰”,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将在今年完成。经过前2个月排摸认定,首批纳入“关爱行动”名单的未成年子女为1976人。
会议要求,各级安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关爱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要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预防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开展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履行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从事安帮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克服困难、通力合作,摸清被纳入“关爱行动”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制订并切实完成2008年推进计划。在推进全市“关爱行动”中,切实做到“举各方之力,尽一方之责”,力求推进全市“关爱行动”的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心理咨询、心理诊疗等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运用于全市“关爱行动”推进工作之中,力求在针对性、有效性方面取得实质突破性进展。
会议还要求由市安帮办牵头,对市和区县安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推进“关爱行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在开展“关爱行动”中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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