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关协落实关爱措施,做好“关爱对象”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21点击数:4700
沪“安帮办”(2008)4号文件下发后,宝钢关协领导非常重视,在会长、组长会议上向骨干作了传达与布置。经关协帮教组与宝山区友谊街道关工委联系,就明确的“关爱对象”落实了关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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