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工作要把握“三项原则”
发布时间:2008-10-10点击数:8082
我离休已近二十年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的参与者,多次荣获市和区老有所为“精英奖”。马克思曾经说过:“无产阶级(即今称为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最后,才能得到自己的彻底解放。”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们虽然干了一辈子革命,目前因年龄的关系离休了,但我们的历史任务并未完成。党又告诫我们,人退了,但思想不能退,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对老同志提出了“五个老”:“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党的号召,我们不少老同志积极地投入到各种社会实践中去,发挥我们的余热。
近二十年来,我担任过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一师分会的副会长及其宣讲团成员,参加上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龄研究会并任副会长。我们宣讲的范围、遍及本市的闵行、长宁、普陀、虹口、徐汇区等大、中、小学,医院中的离休老同志、在职干部、公安干警及小区居民。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上的长征、各大战役介绍、港澳回归、青年的“三观”教育等等。
十七大以来,又着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与法制、反腐倡廉等等。
我在这许多年的宣讲中,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
一、坚持“三性”原则
因为宣讲的对象不同,所以,我们首先要考虑教育对象的层次性,从而突出教育内容的差异性,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如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五爱”教育;大学生以上人群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教育;对老同志以讲当前形势、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情况及如何正确的理解,党的外交方针及经济政策等;对在职的党政干部讲革命传统,艰苦奋斗、俭办一切事业、党的历史等等。
 二、坚持“三有”原则
(1)言之有物。就是有丰富的内容,不讲假话、大话、空话和多余的话。
(2)言之有据。宣讲的依据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当前中央和市委的中心工作。
(3)言之有理。这个理就是要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党规、党法及国家宪法之理。
  三、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
我们讲师团同志非常注意自身的学习(充电),因为离退休了,我们有充分的时间优势。不少老同志都订阅了一、二十种报刊杂志,收听电视广播新闻和参加各种报告会,有的还可以上网,信息量比较多。我们还准备集体备课,召开教育方法经验研讨会等。
同时,我们更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为人师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
胡锦涛同志最近指出,社会主义的完全建立,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至几十代人的努力奋斗。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也是如此。祖国的前途和未来是属于青年人的,关心下一代老同志必须代代相传。路漫漫而修远兮,我们将矢志不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这是我们讲师团成员共同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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