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关工委推荐社会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发布时间:2009-11-27点击数:3963
  为规范和改进刑事诉讼程序,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1025,奉贤区检察院与区关工委共同商讨,由区关工委系统推荐了区“夕阳红”讲师团成员、退休老师、热心青少年事务工作的知名人士等13名社会志愿者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关闭】

上一篇: 教育部关工委领导到长宁区调研

下一篇: 嘉定区关工委召开农民工子女学校优秀学生表彰会

版权所有2016  上海市关心下一代网站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265号   电话:64371946   邮箱地址:shggw0570@126.com   沪ICP备0801238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