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关工委推荐社会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发布时间:2009-11-27点击数:3963
为规范和改进刑事诉讼程序,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10月25日 ,奉贤区检察院与区关工委共同商讨,由区关工委系统推荐了区“夕阳红”讲师团成员、退休老师、热心青少年事务工作的知名人士等13名社会志愿者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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