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明县委下发《关于调整崇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2点击数:4932
9月13日,中共崇明县委下发《关于调整崇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崇委[2012]172号)。全文如下: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县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
经县委研究决定,对崇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宋宝儒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顾圣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姚李超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兵华 团县委书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晓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宏培 县司法局副局长
沈 兵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宋 张 县妇联副主席
吴 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沈国兴 城桥镇党委副书记
沈贤良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斌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季顺达 县文化执法大队政委
林艳华 堡镇党委副书记
袁永达 县文广影视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崇明报》社社长
龚 波 县总工会副主席
黄 慧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松夺 县综治办副主任
曾国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崇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黄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崇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化,由该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中共崇明县委员会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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