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关工委组建“关爱工作团”
发布时间:2008-07-21点击数:6284
日前,长宁区关工委按照中央综治委[2005]14号、中关工委[2005]18号文件精神,经区关工委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在区关工委社会帮教志愿小组和街镇关爱工作组的基础上,组建了“长宁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爱工作团”。
一、区“关爱工作团”的组织架构。
在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关工委分管关爱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团长,成员包括各街镇关工委分管领导、关爱组长、网吧监督员代表等;区“关爱工作团”下设社会帮教志愿者小组、社区关爱工作组和网吧监督工作组;街道(镇)、系统(部门)关爱工作组在街镇、系统(部门)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区“关爱工作团”的工作任务。
(1)积极发挥关工委老同志的作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关爱帮助、教育挽救罪错青少年。
社会帮教志愿者小组:1、做好与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少年犯的结对帮教工作;2、开展与部分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结对帮教工作。
关爱工作组:组织关爱员与本地区行为偏差生、刑释解教青少年、24岁以下部分社区青少年、部分社区矫正未成年犯开展关爱和结对帮教工作。
网吧监督组: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老同志担任网吧监督员,就近开展监督活动,为净化文化市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努力。
(2)积极依托区关工委报告团法制教育报告员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在寒暑假期间)。
(3)对街道(镇)关爱工作组和网吧监督组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开展总结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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