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工委颁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9-02-03点击数:5390
2008年128日,中国关工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成员单位下发通知,“将《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颁发,从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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