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在新一轮深化改革中老干部工作探索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6-05-1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上海电气集团新一轮改革必将对老干部工作提出新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老干部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对策。

 

一、上海电气集团在深化改革中老干部工作平稳发展

 

上海电气集团现有离休干部1109人。前几年,在企业改革中,集团主动适应新要求,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各项方针政策,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完善,老干部工作做到了不断、不乱,与企业改革和发展保持同步。主要可归纳为以下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在企业深化改革的初期,集团领导亲自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集团明确把离休干部是否安置好、老干部是否满意作为企业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并把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纳入了企业改革的操作流程。总公司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转改制中老干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企业深化改革中的老干部工作。建立了同步报批机制、通报沟通机制、协调服务机制和问题干预机制。在操作上做到“三同步”,即在研究转制方案时,同步研究老干部的安置管理方案;上报转制方案时,同步上报老干部的安置管理方案;在落实安置费用时,同步安排,优先保证离休干部所需的安置费用。确保了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待遇、服务到位。

 

2、离休干部平稳安置是重点。上海电气所属的企业由原来的一千多家减少到了200家左右。在企业转制改革过程中,根据“有利于老干部政策的落实、有利于老干部的养老、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的原则,以尊重老干部的意愿为主旨,在不同时期采取了相应的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模式。初期采用横向从优安置模式,充分体现了对离休干部的从优政策。随着改革改制企业增多,就采取了上收一级的安置方法。2004年8月,集团成立了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安置总公司所属破产、改制企业的离休干部。期间,有198名离休干部划转区县管理。经过十多年与企业改革调整相适应,现在离休干部管理单位不到50家,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始终平稳有序,老干部工作不断不乱。

 

3、费用落实是保证。集团对离休干部的安置费标准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开始时按每个离休干部15万元提取,2004年起定为每人22万元,2010年起定为每人50万元。并且规定了要优先提取离休干部的安置费用,所在单位有困难的由上级公司负责帮助解决,保证了离休干部安置费用的落实。同时建立和完善老干部费用“立足企业、逐级负责、总公司托底”的保证机制,老干部费用得到了切实保证。

 

4、做好服务管理是基础。形成了老干部所在单位、家庭、社区共同关心照顾老干部局面。一是坚持发挥老干部所在单位是落实老干部待遇责任主体作用。集团形成为老干部办实事制度,让老干部享受集团改革发展成果。二是以评选示范为抓手,不断调动家属子女共同关心照顾老干部。三是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充分依靠社区力量,给老干部多一份关心照顾,努力实现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

 

5、老干部的支持是不可忽视力量。在改制企业,请离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同志多关心老干部的思想情况。单位领导主动与老干部沟通,及时向老干部通报企业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制订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方案时充分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尽早将安置去向告诉离休干部。有了老干部的理解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中的老干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中老干部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按照上海市委对上海电气的定位,集团是竞争类企业,同时国资将控股,集团将面临整体上市、多元投资可能,老干部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1、安置管理问题。除了个别有特殊原因的和太平洋机电集团外,集团下属非上市公司已经不再有离休干部。但是,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它上市公司内部企业的改革调整将深化,部分企业涉及改制、出售,离休干部需重新安置。

 

2、费用保障问题。占离休干部收入大头的生活补贴费以及中央和上海市政策规定的护理费、护工费等都是由企业支付的,年人均费用超过10万元;离休干部去世后参照机关的抚恤金补贴也由单位支付,目前每人约13万元。这些费用对困难企业来说有压力,实行多元投资后,如果股东们对老干部工作的认识可能不一致,造成费用难支出。

 

3、特殊照顾与企业财务规范操作问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财务必须规范操作,实行多元投资或整体上市后,财务支出是其他股东和广大股民关注的重点,企业必须规范操作。但是老干部工作中不少地方性的政策是“白头文件”或者是口头布置,企业操作依据不规范,有的企业财务提出过此类问题。

 

4、观念与方法问题。老干部工作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开展,过去工作基本上靠上级的红头文件、靠上级的指示要求。再加上老干部听组织的,相信组织,有困难找组织帮助解决。现在企业走向了市场,老干部工作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命令型管理方式转向市场经济时期的市场主导服务型发生碰撞,过去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将要打折扣甚至不起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企业深化改革中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老干部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服务性工作,不是重点但影响重点,不是中心但牵动中心。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涉及人员安排、费用落实等方面,单靠老干部工作部门是不可能做好的。所以要自觉站在全局和党建工作的高度做好老干部工作。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企业深化改革中通盘考虑规划。单位领导要主动关心、主动协调、主动与老干部沟通、引导,取得老干部的理解支持。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老干部的安置费用,尽可能在企业整体变化前安置好老干部,让老干部吃“定心丸”。

 

2、完善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办法。集团层面国有控股将继续承担起老干部工作的职责,集团已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扩大了场地,增添了实施,配备了人员,服务管理已经形成了规范,也受到了老干部的肯定。老干部中心可以继续接受安置离休干部,凡需安置的离休干部愿意可直接上收至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3、提高离休干部安置费提取标准。中央和上海市对离休干部照顾标准的逐步提高,企业支付的费用增加较多,而老干部现在长寿的越来越多,建议离休干部的安置费按每人80~100万元提取。

 

4、研究完善离休干部费用保障办法。国有企业代表党组织和政府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多元投资后,要从最好处去争取,但也要从最坏的可能去准备,有必要对现有的离休干部费用保障机制进行完善,变国企管老干部为国资保障落实老干部待遇,即离休干部的费用改由国资收益中支出。

 

5、以新理念探索建立老干部工作新方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针,增强老干部工作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研究,既要体现政治性、政策性、服务性,也要积极探索老干部工作“社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思路。适应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转变思路,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新的方法和新的手段,树立更加开放的理念,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服务管理渠道,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原单位提供服务管理向社会化、涉老工作部门、社区一起提供服务管理转变。同时,必须要向老同志宣传好形势政策,做好思想工作,以适应这种服务管理体制和方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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