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委老干部局运用社会组织力量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研究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5-06-17

2014年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提出,要“深度研究如何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老干部工作问题”。本文围绕利用社会组织力量,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这个课题,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分析研究整合社会组织力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一、概述

(一)社会组织的定义

本文所使用的社会组织概念,是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属于正常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运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1.运用社会组织力量是促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老干部工作完全依靠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力量必然存在人员、能力、资源等各方面的局限性,而社会组织服务内容门类众多、潜力很大,有参与老干部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强烈意愿。因此,利用社会组织力量,对促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运用社会组织力量是促进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转型的内在需要。运用社会组织力量,能够很好地帮助老干部工作部门实现自身的转型,将自己从大量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统筹协调和走访听取老干部意见等工作。因此,运用社会组织力量,是促进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需要。

二、总体情况

(一)杨浦区运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总体来看,杨浦区社会组织参与老干部工作处于空白状态,专门针对老干部工作的可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还没有。目前只有一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文化服务项目,在无意识、无组织的情况下,零星覆盖到一些离退休干部。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观认识的不到位。老干部工作者中,有的对运用社会组织力量的方式不接受,有的认为老干部没有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需要。老干部中,有的组织观念根深蒂固,无法接受社会力量来服务;有的认为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不高,不愿意接受;有的认为送服务不如送补贴,与其购买服务,不如直接增加补贴。

2.服务项目的不对路。目前,绝大多数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都是针对困难老人的,服务导向注重保基本,服务内容呈现大众化,一定程度上确实与离退休干部的个性化需求对不上号。

3.运作主体的不适应。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人员态度、质量跟不上,与离退休干部的个性需求有差距。

三、运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老干部工作的机制研究项目是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委托工作的载体,项目化运作方式已成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范式。因此,运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老干部工作,首先就要研究项目化的运作方式。

(一)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项目设立的依据主要是老干部的实际需求。立项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从需求中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服务项目;也可以从社会组织已在社区开展的养老、生活、文化服务项目中,选择适合老干部的服务项目;还可把传统工作单独立项。

2.立项内容。一是要确定服务的形式、内容、频率;二是要确定目标受益人数,即项目服务群体规模;三是要确定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经费;四是要设定可衡量的评估指标体系。

3.立项要求。项目设立要有可操作性、可评估性,既要考虑社会组织能够提供这样的服务内容,也要考虑老干部以及社区辅助力量的接纳程度,还要考虑评估指标体系。可以通过试运作环节,完善项目计划。

(二)项目管理

1.日常管理。要注意避免“太放手”和“不放手”两种倾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老干部工作者要主动配合,在前期要引导社会组织融入老干部工作中;要放手把事务性工作、专业性服务交给社会组织及其社工来做,适当时候可以进行示范操作。

2.效果评估。每个项目在实施结束后要进行效果评估。在评估中,要建立多角度评估体系,以老干部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同时兼顾社会组织服务的标准度、辅助力量的认可度。在评估中,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严格审计。

3.资金拨付。对购买服务经费的拨付,要按约定、分阶段拨付,还可以留出一部分作为效果评估的绩效奖励。

(三)社会组织的选择

1.社会组织的引入。一是依托民政系统的社团局,针对不同服务需求,分别找到不同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要自身管理良好,对后续服务有一定质量保证。二是依托社区内本土社会组织。把社区建设中其他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入老干部工作领域,使这些社会组织能较快适应本社区工作的需要。三是依托研究社会组织、培养社工的高校、科研院所等。这些社会组织具有社工素质较高、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较规范的优势。

2.社会组织的选择。社会组织的选择要坚持几个标准:一是在服务内容上的专业性,要选择专业技能强、活动组织能力强、曾经开展过类似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二是在对接社区管理上的融合性。要选择与社区管理融合性强的社会组织。三是在内部管理上的科学性。要选择自身内部管理科学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

四、运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老干部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解决认识问题

1.重点解决“想不想”的认识问题。要进一步统一老干部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提高对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老干部工作部门职能转变的认识,主动在老干部工作中探索实践这种全新的治理模式。

2.重点解决“能不能”的认识问题。一部分离休干部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老干部工作者难以满足,但是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能满足的,而且社会组织服务比志愿者服务更有刚性约束,效果会更好。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离休干部的生活状态较好,尚不需要这些基本生活服务。因此,老干部工作者要主动对接老干部需求与社会组织服务 内容,大胆探索实践。

3.重点解决“要不要”的认识问题。老干部不要社会组织服务,关键是担心老干部工作者以后甩手不管,另外他们长期习惯于增加各种服务补贴而不是服务项目。因此,我们要坚持走访关心的强度不变,让老干部感到社会组织的服务不是替代而是强化关心照顾的力度;要坚持合理适当的补贴强度不变,对既有的合理补贴应予保留,社会组织的服务在此基础上叠加,如此老干部对社会组织的服务接受度会更高。

(二)解决能力的问题

1.提高老干部工作者适应项目化管理的能力。一是理论能力。要对如何运用社会组织力量的理论有一定研究,从理论上有能力指导如何运用社会组织力量。二是项目管理能力。要对项目化运作机制有一定研究,了解掌握项目化运作的基本要素、注意事项和管理手段;要对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有一定研究,能综合评估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质量、辅助力量参与情况、老干部满意情况。

2.促进社会组织适应老干部工作的能力。一是项目实施能力。要有项目实施的专业能力和项目组织的协调能力。二是内部管理能力。社会组织要逐步建立内部管理的科学化机制,坚决杜绝由于自身问题导致项目的失败。三是创新服务能力。社会组织要有探索新的服务内容、创立新的服务项目的能力,逐步成为老干部工作部门创新工作内涵的重要辅助力量。

(三)解决推进的问题

1.抓点示范。在面上推进前,可以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形成购买服务项目的示范效应。

2.考核引导。在老干部工作考核中把运用社会组织力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推进情况,动态调整考核比重。通过考核机制引导老干部工作者大胆探索尝试,鼓励老干部工作者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更好地满足老干部个性化需求。

3、政策引路。在起步推广阶段,可以探索“两个定向”的政策保障机制,保证社会组织参与老干部工作的服务空间。一是探索设立定向资金机制,专门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满足老干部个性化服务需求。二是探索定向服务机制,每年在老干部服务内容中设立几个服务项目,定向要求通过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通过政策引路,逐步推动购买服务机制成为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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