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离休干部精神慰藉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5-07-03

在当前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离休干部生理机能日趋老化、心理调节能力逐渐下降的趋势下,如何正确认识离休干部精神慰藉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满足“双高期”离休干部精神慰藉的需求,成为摆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本文通过调研分析,以期为新形势下加强离休干部精神慰藉工作提出思考和建议,为离休干部安度晚年、颐养天年进行探索。

    一.离休干部精神慰藉需求的凸显

近年来,离休干部在物质养老和生活照料方面已得到较好保障,但精神慰藉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据调查,徐汇区离休干部的精神慰藉问题已十分突出。当问及“在经济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者中目前您最缺乏哪个”时,5.4%的离休干部选择经济保障,27.4%选择生活照料,而选择精神慰藉的高达67.2%。进一步的分析发现,离休干部精神慰藉问题的凸显,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因素造成的:

(一)“需求层次理论”决定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把人们的需求按照金字塔的形状由底层到高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五个层次。该理论认为,个体的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之后,高层次需求就会自然凸显,而精神慰藉需求正是高于物质需求的高层次需求。随着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提高和物质需求的满足,精神慰藉的需求就自然凸显出来。

(二)离休干部身心特点决定据统计,我区现有区属离休干部600人,平均年龄85.7岁,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占27.5%,生活需要照顾的占42.5%,生活能自理的只占 30%,而且前两者的比例还在快速上升中。生理衰老、机能退化,使得离休干部政治参与及为党和国家再作贡献的能力日益下降,由此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和冷漠感。

1.失落感。作为政治老人,离休干部对组织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归属感、责任感,随着参与组织活动的能力日趋下降,发挥作用日日渐力不从心,离休干部会觉得自己的存在失去价值,认为自己已成为党和国家的负担,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2.孤独感。随着核心家庭、空巢家庭的增多,自理能力的下降,以及子女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老人,离休干部在家庭中的孤独感可想而知。同时,由于离休干部特别关注党和国家大事,缺乏可与之深入交流的社会同龄人,也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孤独感。

3.冷漠感。部分离休干部由失落、孤独而至悲观,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从而导致产生冷漠、封闭和以自我为中心等心理或行为表现。若外界不能及时介入,进行心理关爱和精神慰藉,很容易形成精神疾患,严重的可能影响晚年生活质量。

二、精神慰藉需求难以满足

(一)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变迁不利于精神慰藉满足

调查发现,我区离休干部中空巢家庭高达68%。他们不能像多代同堂家庭中的老人可以随时从晚辈那里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而多数子女忙于工作和照顾自己家庭,往往忽略了对年迈父母的情感投入。这种家庭结构的变迁带给老人的是精神上的孤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精神慰藉功能建设滞后

当前,利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任重道远。首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忽略了离休干部突出的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其次,社区缺乏能够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为离休干部提供心理疏导多凭生活经验,缺乏科学方法。第三,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管理引导还需规范,志愿服务风气尚待形成。

(三)工作部门为离休干部提供精神慰藉措施有限

“双高”离休干部中“出不来、看不明、听不清、走不动”的比例不断上升,能够参与组织生活、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的离休干部越来越少,高龄老人外出参加活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大。因此,今后组织活动不可避免地要逐渐减少,并将逐渐转变方式。而老干部工作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慰藉工作,目前还是短板。

  • 加强精神慰藉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离休干部精神慰藉是一个社会问题,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多方携手,努力构建以家庭关爱为核心、以社区关怀为依托、以组织关心为依靠、以专业服务为支撑、以法制硬约束和政策软激励为保障的离休干部精神慰藉服务体系。

(一)突出家庭亲情在精神慰藉中的核心作用

家庭成员是老同志的精神寄托,亲情关爱是老同志精神慰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面。应大力引导家庭亲情在老同志精神慰藉中发挥核心作用。首先,子女要常回家探望、电话问候父母。要注重和父母心灵沟通、思想交流,帮助父母排忧解困。子女尽可能和父母同住,或保持“一碗热汤”的距离,便于经常及时为父母排解寂寞感,丰富父母的精神生活。其次,子女要学会站在老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要尊重、理解和支持父母做出的合理决定,真正的关爱是一种尊重和顺从。第三,子女要努力工作,在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一定成就,在身体上保持健康,在家庭生活中美满幸福,这样才能满足父母的期待需求,让他们安心无忧地乐享晚年。

(二)以社区关怀为依托,发挥精神慰藉主阵地作用

1.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社区党政领导要牵头抓总,有关科室要建立老干部信息档案,对老同志的家庭概况、精神状况、需求情况摸清底数,做好记录;要整合为老服务资源,组建为老服务机构,确保老同志遇急事有人帮、遇心结有人解、日常生活有人关怀。

2.建立应急服务网络。可在社区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 第一时间接收老同志的求助信息,并告知有关部门,保证在最短时间内为老同志提供相关应急服务。

3.完善机构服务职能。社区文化中心可开设老干部活动室,为老同志提供聚会、聊天、娱乐场所,并安排人员负责服务保障。社区卫生中心为老同志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门式”服务。

4.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一是组建结对医生队伍。结对医生定期上门为老同志看病问诊,提供心理咨询。二是组建“老伙伴”队伍。组织一批身体较好的老同志,在力所能及、就近方便的前提下,照顾自理能力差、渴望精神慰藉的老同志。老同志年龄相仿、需求相似、思想相近,互相之间容易沟通。三是组建志愿者队伍。组织青少年、白领、社区党员、中小企业主、热心居民等为老同志提供常态化、个性化、精细化的精神慰藉志愿服务。

(三)以组织关心为依靠,注重营造氛围、增强能力

1.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首先,政府部门要大力培养全民尊老敬老养老的自觉意识,评选表彰“尊老好儿女”,弘扬孝亲敬老的社会文化。其次,宣传部门、老干部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第三,社区组织要增强舆论威慑力,对家庭、居民区中不赡养、不尊重、不关心老人的现象给予谴责,对“孝子贤孙”进行褒奖和赞扬。

2.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一是抓好老干部组织学习。要健全老干部理论学习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老干部学习活动小组,定期举办老干部理论学习班,使老同志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二是组织老干部发挥余热,引导老干部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积极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三是加强老干部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开展以休闲娱乐、陶冶情操为目的的文化体育活动,让老干部身心愉悦。四是注重从精神上关心老干部。搭建与老干部交流的平台,掌握老干部的心理特点、情绪变化和精神需求,及时进行疏导和慰藉。

3.老干部工作者要主动提供服务。定期组织老干部工作者、志愿者开展精神慰藉相关业务培训,老干部工作者和志愿者也要主动学习心理学、社会学、护理学及语言学等方面知识,提升理论素养,并在日常与老干部的接触中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精神慰藉的业务能力。老干部工作者还应主动与老干部家属沟通,引导他们理解老干部对于亲情的渴求,平时多陪老人说话聊天,耐心倾听老人的“唠叨”,积极支持老同志参与社会活动和兴趣活动。

(四)以专业服务为支撑,提升精神慰藉水平

1.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精神慰藉服务。专业工作者受过专门训练,具有科学方法和专业技能,能够有效提升精神慰藉服务水平。可以选聘一定比例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由他们带领和指导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老同志提供精神慰藉服务。

2.整合专业资源,解决实际需求。要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切实解决困扰老同志晚年生活的房屋水电故障、家庭财产纠纷、居家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保障他们晚年生活无忧。同时,要积极探索深化改革条件下,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老干部精神需求服务的途径,确保工作可持续开展。

(五)以法制硬约束和政策软激励为精神慰藉服务保驾护航

1.明确精神慰藉相关的法律条款,加强精神慰藉的司法保障。精神慰藉方面的法规大多是倡导性语言,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立法研究。一是将精神慰藉履行要求通过相关指标进行细化,如多长时间要回家看看、不准欺侮父母等,为执法提供可操作依据。二是加强精神慰藉执法的有效性。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为老年人设立专门法庭,表示对老年人的重视,提高涉老案件的审理效率,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加强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回访,探索将履行精神慰藉义务与个人信用挂钩,以促使此类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2.为老同志精神慰藉提供政策软激励。一是加大对为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政府要对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对机构开展精神慰藉服务给予鼓励和资助。二是加大对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的政策激励。可以学习借鉴日本和新加坡等鼓励两代人就近居住的政策,对年轻人与老年人同住或者就近居住的家庭提供一定的购房优惠、税收优惠或医疗卫生、交通等方面的补贴,以此鼓励“多代同堂” 或就近居住,为家庭精神慰藉提供更多便利。政府可以制定精神慰藉奖励机制,每年“敬老节”定期对精神慰藉领域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此号召、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关注老人精神慰藉,关怀老人精神健康,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把老同志精神慰藉服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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