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闲置社会资源 创建一些适合离退休干部的特色养老院

发布日期:2019-06-21

陆卫

离退休干部是“银发一族”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其独特优势、养老需求和养老模式,也有别于一般老年人。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将闲置社会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缓解养老供需矛盾的同时,根据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创建一些适合离退休干部的特色养老院,满足他们个性化、文化型养老需求,也是值得我们研究一个问题。

一、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是解决养老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可用作养老机构的闲置社会资源

主要有:(1)废弃的工业厂房(包括郊区农村的乡办村办企业);(2)多余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3)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房;(4)乡镇区划调整后以及区县行政区域拆二建一后区政府多余办公楼;(5)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多余的培训中心、疗养院;(6)其他具有培训或疗休养功能的机构;(7)民间资本创办的商业、教育用房;(8)违章违规建设,或因产业规划调整需要动拆迁的农家乐(此类建筑,只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即可);(9)部队停止有偿服务后,空出的大量经营性酒店、宾馆、招待所等。

上述闲置社会资源不仅在市区、城区,郊区农村也有不少。如奉贤区有一村办集体企业印花厂(含村委会办公楼),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2010年底停用后,先后被多家企业购置或租赁,均因环保等不达标而不能生产。最后被一家废旧衣被经营户搬人,成了典型的“脏乱差”地方。直至2018年镇政府接到群众信访后责令其搬离并清场。其实,该厂房位于一大片农田中间,如稍加改造,可以成为一家颇有特色的田园养老院。在郊区,这类空置房还不少。

(二)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有关部门已就整合改造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出台了相关政策。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4〕11号)、《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等。这些文件的主要精神是: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和相关信息,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地方,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可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

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依法实行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变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城市经济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备案。5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5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盘活本集体建设用地存量,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鼓励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通过规范方式转向社会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

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上海应具备发掘利用、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的条件。建议建立由市委老干部局牵头,民政、住建等部门参加的办公室,积极参与市里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工作,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的特点,提出创建一些适合离退休干部的特色养老院,以满足老干部多元化、个性化、文化型养老需求。

二、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和养老模式

(一)基本养老需求

包括生活和精神两大层面。可细分为更多方面。

1.消费需求。日常生活支出占56.5%,非经常性支出占17.3%,医疗费支出占12.8%,家庭转移支出占9.0%,文化活动支出占3.2%,其他支出占1.2%。与2010年相比,非经常性支出、文化活动支出、家庭转移支出占比提高,表明老年人消费正逐步由生存型向文化休闲型转变,向有品质的养老生活发展。离退休干部在这方面的需求更为明显。

2.医疗卫生服务需求。56.9%的老年人享受过免费体检。城乡享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分别达到98.9%和98.6%。32.8%的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好”,还有2/3的老人或多或少存在健康问题。

3.照护需求。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分年龄段来看,79岁及以下的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1.2%,80岁及以上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41.0%。

4.社区老年人群服务需求。上门看病和家政服务是社区老龄服务的重点,康复护理服务,也占有非常重要的比例,心理服务和健康教育服务,是精神文化服务的两大重要内容。

5.公益、公^共活动参与的需求。45.6%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将近一半的城镇老年人参加过公益活动,更有72.9%的老人愿意帮助有困难的老人。

6.精神文化生活需求。88.9%的老年人经常看电视或听广播,20.9%的老年人经常读书或看报,20.7%的老年人经常种花养草或养宠物,13.4%的老年人经常参加棋牌活动。有10%左右的老年人经常上网,而离退休干部的上网人数则高达60%左右。

7.旅游需求。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外出旅游,说明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在提高。

调查发现,离退休干部除了老年人的普遍需求外,对文化、高科技、网络信息、展现自我等方面的需求,要远高于一般老人。

(二)基本养老模式

国内外通行的基本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居家式社区养老三种基本类型。

1.机构养老。包括养老院、养老公寓、养老基地等形式。由于机构可提供老年人所需要的专门服务,很适合喜欢过群体生活的老年人。

2.家庭养老。指按照原有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中安度晚年的传统养老方式。适合受传统文化影响,喜欢在家颐养天年的老人,特别是部分对养老院和护理院有一些偏见或顾虑的老人。

3.居家式社区养老。老年人在家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可以确保老人、子女、养老服务人员和政府各取所需,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一些不足,适合子女工作太忙照顾不到,又不想离开家的空巢老人。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型和新潮的养老模式。如医、养结合的养老;合租房互助的养老;在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城市住上数月的旅居养老;搬到农村,避开拥挤,远离喧嚣,回归田园生活的养老等。

三、适合离退休干部多元化、个性化、文化型的养老方式

上述养老模式,有一部分也很适合离退休干部养老。但这些模式基本上还是属于居家养老或居家式社区养老型的。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用作社会养老的机构多了,就可以进一步发展老干部的社会养老。虽然一部分

老干部会选择居家养老或居家式社区养老,但还是有相当部分老干部,会选择适合老干部特点的、个性化、文化型的社会养老。

离退休干部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具有文化程度高、知识面广、阅历丰富、善于学习等优势。只要有一个平台,他们就可以在颐养天年的同时,继续发挥作用、奉献社会。因此,他们的养老模式,可有别于一般老年人。除综合性养老院以外,还可以创建一些特色养老院。

如书画养老院。把在这方面有共同爱好和特长的老同志集中在一起,养老的同时,还可以继续书画创作,切磋技艺。某报社一位摄影美术部主任,退休后组建了长三角油画艺术中心(沙龙),以画笔讴歌新时代,用色彩凝聚江山美,成功举办了多次作品展。他说,如果有适合我们专业爱好的养老院,大家一'定都会去。

如写作养老院。将一些有写作特长和爱好的老同志集中在一起,同声相应,便于创作。

如演讲养老院。上钢新村街道社区离退休干部“阳光讲师团”,成员中有志愿军的老战士,有参加过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老功臣,有全国和省市一级的劳动模范,他们累计为社区干部群众宣讲2000余场。还有上海百老德育讲师团等。设想把这些能够演讲的老同志集中在一起养老,那无疑更能发挥他们的正能量。

如音乐养老院。一些喜欢声乐、器乐的老同志在一起,可以一起听老师培训讲课,一'起排练,一'起父流,一'起歌唱,更能满足他们的音乐爱好。

如史志养老院。如果把原来从事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或对史志工作感兴趣的老同志集中一起养老,也一定会大受欢迎。

个性化、文化型养老,无非是把有相同爱好,有共同语言和情趣的老同志安排在一起,类似社会上的“沙龙”。如社会养老机构充裕,完全可以单独建立这种个性化、文化型的养老院。这种养老机构也可统称为“老干部文化养老院”。这样,离退休干部的养老,就能够分门别类,各取所需,各如所愿,做到多元化、时尚化、个性化、精准化,真正实现老有所学、所乐、所用,其养老品位也必将大大提升。

(作者单位:东方城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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