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积极推进离休干部享受长护险服务

发布日期:2020-03-2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2017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7〕97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规定,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且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经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根据评估等级可享受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等服务。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老年人群中的特殊群体,已普遍进入后“双高期”(高龄、高发病)。面对离休干部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需求,近年来,市委老干部局将离休干部享受长护险服务作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重视支持下,离休干部对长护险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通过申请享受长护险服务的范围和人数进一步扩大,离休干部晚年生活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规定,长护险服务通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据各区老干部工作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离休干部共申请长护险3891人,其中已接受评估3806人,已享受长护险服务3537人。

长护险制度是本市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制度设计。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将继续做好离休干部享受长护险服务,做到“应纳尽纳、应享尽享”。同时,加大对退休干部长护险政策的宣传,加强解疑释惑工作,让这一制度设计惠及更多老同志,不断提升老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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