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老金,又涨了!

发布日期:2020-04-2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解读

这个5%是总体调整水平,并不是每个人固定涨5%,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体现“多缴多得”、适当倾斜等原则。

这个文件是中央政府的指导性文件,不能马上执行到位,请退休人员耐心等待地方政府的具体调整方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参与本次待遇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有正常的调整机制,但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不同步。

稿件来源:“人社通”微信公众号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