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干部讲述浦东开发开放| 浦东的基因:探索、创新、突破

发布日期:2020-04-22

编者按

4月18日是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纪念日。三十而立,浦东从昔日农田遍布变为如今高楼林立,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实验田、排头兵。广大离退休干部是浦东开发开放的参与者、见证者、推动者。即日起,我们陆续刊载参与浦东建设和发展老同志的回忆录,聆听他们讲述有关浦东开放开发的感人故事。

讲述人:胡 炜

1947年3月生,浙江绍兴人。1992年6月至2000年8月,先后任浦东新区工作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兼任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00年6月至2003年4月,先后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兼任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在浦东工作期间,亲历了浦东新区管委会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筹建和管理,长期分管浦东的发展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着力推进外高桥保税区的建设和发展。

浦东的基因:探索、创新、突破

激情满怀参与组建新区管委会

在浦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伊始,市委领导就提出,浦东要做到“四个率先”,即率先探索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率先建立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率先形成统一精简高效、有权威的政策管理机制。市委领导希望我们能肩负起党和上海人民的殷切希望,立足国际、国内的大环境,珍惜历史机遇,不辱使命,大胆试、大胆闯,使浦东“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也正因为有“四个率先”要求,浦东开发开放从一开始就被注入了创新、探索、突破的基因。

浦东开放前实景图

1993年1月1日,浦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在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班子里,我是副书记、副主任。我们按照精简、规范、高效的要求,借鉴国际、国内其他开发区的行政架构和设置,用了半天时间,就商定了浦东新区管委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建议管委会设立10个部门。这10个部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内含组织、宣传、统战、纪委工作职能;行政部门包括综合规划土地局(包含了规划、土地、房产、统计等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含财政、税收部门);经贸局(含工业、商业、外贸、旅游等部门)、社会发展局(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农村发展局和工商局等。

我主要负责浦东的开发建设和行政管理,分管的部门有经贸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工商局等,与四大开发公司的联系很紧密。当时我协调的事务比较多,最多的时候,一天要开四、五个专题协调会。开党委会的时候,也经常是一边批文件一边开会。这些协调会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进项目,决策人、财、物资源分配,协调各个开发公司与跟乡镇、社会等各方面的矛盾等。

锲而不舍推进开发与建设

当时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四大开发公司的定位是:浦东开发开放的主力军。浦东要出功能、出形象、出效益,主要是通过四大开发公司来体现市委、市府的意图。因此,管委会就要研究四大开发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以及重大项目的推进,按年度计划进行季度、月度和每周专题工作研究。

首先,参与四大开发公司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的制订,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在金桥开发区,美国通用汽车要来投资,我就和晓明一起到现场。我记得通用的董事长说:“这块地很好,但是现在麦浪绿油油,你们什么时候能够把这块农田和房子变成我们的施工基地?”那块地大概有半个平方公里多一点,我告诉他,半年就可以了。他认为不可能。我就说:“可能在你们那儿不可能,在我这里是可能的。”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协调下,金桥开发公司和有关乡镇一起努力,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动迁工作。后来,他非常感慨地说:“我还以为你们是开玩笑的。”在上海通用汽车厂第一辆汽车下线的时候,通用的董事长说:“我们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用一年时间造出了一个汽车厂。”这件事让他亲身感受到了中国速度。

其次,参加重大工程、项目谈判,推动四大开发公司出形象、出功能。比如说会展中心项目,就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浦东开发开放的一个重大功能性项目,要求我们能引进世界上最好的会展企业。当时,世界排名第一、第三、第五的德国会展商就和英国铁航联合起来跟我们谈判。因为谈判的对象多,要统一思想很难,所以谈了好多次,久久攻不下来。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完成谈判,我们一起拍了张照片:签字的时候,我拿着我的手表,他也拿着他的手表,大家共同指着表面,可以清晰地看到时间定格在早上4点。

外高桥走的每一步都在探索

浦东的开发开放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创新。外高桥保税区是在浦东开发开放中,开放层次最高、开放领域最广、开放功能最强的一个地区。因此,我们在外高桥走的每走一步,都是在探索。当然也有彷徨,也有停滞不前,但总的来说,我们是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前进。外高桥保税区30年的发展经验可以总结为:政策是生命,创新是动力,法治是保证。具体来说,外高桥保税区这三十年的发展,就是坚持了“四个不动摇”。

一是坚持“三个自由”目标不动摇。“三个自由”就是指贸易自由、货币自由、货物进出口自由。在外高桥保税区成立以前,实现贸易自由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当时无论外贸还是内贸都是专营的,5000万以上的国有大企业才可以申请做外贸,国内的企业,即使再大也不能直接做外贸,只能通过外贸企业代理外贸业务。除了外贸专营以外,还要有外贸经营许可证和外贸配额。要走出贸易自由这一步,面临的政策壁垒很多,可谓困难重重。第二,货币自由。当时国内的企业和居民只有人民币账户,没有外汇账户。后来放宽一点,有了外汇兑换券,有外汇的人可以将外汇在国内兑换成外汇兑换券使用,其实这只是人民币的变身。至于货物的进出口自由,受到了外贸经营许可证和配额制度的限制。当时好多服装产品想出口,但是没有出口配额。所以,这“三个自由”从一开始提出来,就是对于当时政策的重大突破。

二是坚持创新、探索、突破不动摇。在争取外高桥保税区“三个自由”政策的过程中,政策是生命,这是因为政策有权威性,是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相是配套的,也正因如此,其探索和突破和过程是很艰辛的,但我们从来没有停步。从保税区的政策变化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改革开放政策“摸着石子过河”的深刻痕迹。比如说,一开始大家认为保税区搞“三个自由”,今后国外的东西都进来了,但实际上根本进不来,有些人就把假货或者是海上走私进来的东西放在保税区里卖。当时我就说,这种情况必须刹住,否则保税区的形象就给毁了。在海关最初制定的管理条例中规定,只要在保税区中设立公司,有20种商品是可以免税的,如:汽车、彩电、复印机等等。当时,每个企业都可以购置一辆免税汽车,很多人就为了得到这20种免税产品而设立公司,买完以后就关门,然后再成立一个。后来,中央就取消了这个政策。又比如,一开始海关的文件上说,货物进保税区就视同出口,就可以退税。好多人就开始动歪脑筋,货物进入保税区以后不出口,退完税了,再变着法子把货物弄出去。后来,到2005年,商务部、海关发布的《关于保税区及保税物流园区贸易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取消了进保税区可以退税的政策。再比如,为了解决保税区的贸易活动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我们不断找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中央部委反映,终于在到2005年获得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同意,出台了“保税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贸易权,申请分销权,依法开展贸易活动。在国内从事分销活动,以一般纳税人身份开增值税发票,交纳增值税,以人民币结算,解决国内贸易缺乏纳税资格的问题。”这些政策都是我们通过实践探索的,认为这是对的,通过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他们据理力争后得到的政策。这就是摸着石子过河,在保税区中,这样的事情是很多的。

三是坚持与国际惯例接轨、法规先行不动摇。保税区是我国第一个开放层级最高的国家级开发区,自诞生之日起,就是用政策、法规来护航的。1990年9月,上海市政府就发布了《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上海海关对外高桥保税区发布了《对进出上海外高桥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在里面就写了进入外高桥的货物可以实行保税、免税。1991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9月又发布了《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从这些发布的文件可以看出,这是由国家海关、外汇管理局等中央部委直接针对一个地方制订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点球的,其开放层次之高、领域之广、影响力之大都是空前的。外高桥保税区不仅面向国内,还面向世界,是我们国家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对话的一个渠道,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非常注重就与国际惯例接轨,坚持法规先行。

1995年,由我担任总策划编了《世界自由贸易区研究》一书,该书的主编和编写人员都是保税区管委会研究班子的成员。为什么要编这本书呢?因为我想要给保税区立法,我需要知道世界上其他保税区都是怎么做的。那时候,正好是我们要进入关贸总协定,后来关贸总协就成了WTO。为了研究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的自由贸易区的关系,我们就对世界上所有的自贸区进行了研究,编写了这本书。

四是坚持市场功能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不动摇。当时,外高桥保税区设立了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有了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国外商品就能大规模进来,到保税区里展示、销售,让人感觉“不是出国,胜似出国”。原来要出国采购商品的企业,可以不用出国,在外高桥保税区就能完成交易。1993年3月25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保税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成立,并于11月29日正式开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设立后,一下子就产生了20亿-30亿美金的交易额。

当时,只有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还没有生活资料交易市场。后来,政策一点点放开,到2000年的时候,已经有酒类、钟表、汽车、机床、化妆用品、医疗器械、工程机械、生物制药、健康产品、文化产品等10类商品。像酒类、钟表、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交易量几乎占到全市的三分之一。应该讲,成立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是外高桥保税区加强市场功能建设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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