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13——不动产物权登记最重要

发布日期:2021-07-21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13

不动产物权登记最重要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买卖房屋一定要登记,不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一章,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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