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14——二手房交易“雷区”多,有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发布日期:2021-07-22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14

二手房交易“雷区”多,有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慎重选择一个资质好、信誉度高的房产中介,通过中介提供专业服务来规避和降低交易风险。

2、核实所购房屋的权属,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房产证上全体人员签字(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理)。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有名字,最好让没有名字的一方书面声明同意出卖,或者让有名字的一方书面声明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以免没有名字的一方将来以有名字的一方“无权处置夫妻共有财产”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3、核实所购房屋是商品房、使用权房、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小产权房或军队产权房,了解该类房屋是否允许交易或者限制交易。

4、核实所购房屋是否被司法查封、是否设立抵押。

5、核实所购房屋是否出租,“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可以继续居住到租赁期满。

6、核实所购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如果有居住权,买了房子可能也住不进去。

7、防止因房子涨价幅度太大卖方反悔,对于违约行为和违约金要特别约定。

8、明确卖方户口迁出的期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八章,第二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四章,第三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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