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49——老年人要带头树立优良家风

发布日期:2021-08-26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49

老年人要带头树立优良家风

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律,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良好的家风很重要,如果家风不好,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家暴、遗弃老人、虐待家庭成员等诸多问题。老年人作为家庭长辈,要重视家教,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示范引领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营造尊老爱幼、团结和谐的家庭氛围。

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一章,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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