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70——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

发布日期:2021-09-16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70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 

由于现代婚育观念的转变,非婚生子女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加上DNA亲子鉴定技术等科学手段的广泛应用导致涉及亲子关系的诉讼不断增加。亲子关系问题涉及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民法典对亲子关系诉讼进行了规范。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成年子女不能提出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以免成年子女借此逃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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