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084——“我的财产我作主”,遗嘱人的自主权有特殊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30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084

“我的财产我作主”,遗嘱人的自主权有特殊规定

遗嘱主要是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可以自主决定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通俗地说遗嘱继承是对遗嘱人个人合法财富的定向传承。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遗嘱人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留给任何一个人。但遗嘱人的自主权也有一定限制的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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