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102——聚会饮酒、劝酒须担责

发布日期:2021-10-18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102

聚会饮酒、劝酒须担责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亲朋好友聚会时明知当事人不能喝酒、强迫性劝酒、对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对醉酒者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等上述行为均可能承担责任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注意事项:1、聚会喝酒时如醉酒者出现酒精中毒或其他危及生命健康等情况应当及时将醉酒者送医。

2、“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除了自己要做到外还要劝止一起饮酒的人酒后开车。否则也会惹来麻烦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一章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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