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点108——“医闹”行为不合法,患者维权须理性

发布日期:2021-10-24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帮助广大老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更好地学习、遵守和运用民法典,近期,徐汇区委老干部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民法典中重要法律条文或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整理归纳成112个小知识点,本栏目将从即日起,每日发布一个知识点,敬请关注。

 

民法典小知识点108

“医闹”行为不合法,患者维权须理性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医闹”行为严重妨碍了医疗秩序,侵害了医护人员身心健康,轻者, 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重者,则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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