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维权十五载,聚力扬帆再出发!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工作推进会举行

发布日期:2023-02-27

  2月23日,徐汇区委老干部局举行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工作推进会。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张家科与市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处、徐汇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部门领导出席活动。徐汇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徐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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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5日,徐汇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由20名资深律师、法官、公证员组成的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为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调解,开展普法宣传等。15年来,法律顾问(服务)团共接待来电、来访6700多人次,为老干部成功维权百余件;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等近500件;成功调解家庭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等近200件;上门、上医院、上养老院为腿脚不便老同志服务近300余次;为老同志指导、见证、代书遗嘱90余件。

  今年,徐汇区紧贴需求、整合资源,优化调整团员结构,聘请了新一届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团员;出台了《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管理办法》,让工作更规范、服务再升级,进一步推动提升我区老干部法律服务品质、擦亮老干部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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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科充分肯定了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15年来的工作,对服务团成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新一届法律顾问(服务)团提出了新希望和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法律顾问团各位成员要通过耐心周到的服务把党和国家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把精准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每一件具体事情、每一次具体服务中,让老同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要更加用心用情,精准做好服务。坚持需求导向,点面结合。发挥专业优势,贴心服务。搭建联动平台,彰显担当。要擦亮工作品牌,注重示范引领。法律服务(顾问)团是徐汇“光启晚晴”老干部工作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特色亮点。希望徐汇要一以贯之开展好工作,持续为老干部服务“助力”、为团员履职“加油”、为老干部福祉“添彩”,不断擦亮工作品牌。

  活动中,张家科为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新团员代表颁发聘书。

  徐艳代表区委老干部局向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的全体老团年多年来对老干部的真心付出表示诚挚的感谢。区委老干部局三级调研员唐先权解读了《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管理办法》。

  徐汇区法院副院长尹学新、徐汇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晶为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老团员代表颁授荣誉证书,感谢他们真情奉献十五载,护航最美晚晴天。

  尹学新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完善适老化诉讼流程、健全涉老案件多元解决机制,帮助老干部享受更好的法律服务。

王晶希望新团员们要“用心用情”,让老干部充分感受到“服务热度”。要“精准服务”,让老干部充分感受到“专业高度”。要“全力支持”,让老干部充分感受到“关爱力度”。

  徐汇区老干部法律顾问(服务)团团长欧阳润、老团员代表王剑秋谈了多年工作的感悟和体会;新团员代表区法院一级法官、“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主任王宏霞、家与家律所主任、合伙人谭芳、徐汇公证处主任潘浩分别从法官、律师、公证员三个角度作了表态发言。康健街道老干部工作者曹巍用三个案例表达了对老团员们专业精神的敬意和多年的付出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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